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淘宝“原价”被禁用

继不可对商品进行“拍下改价”描述后,日前,淘宝规则对《淘宝价格发布规范》进行修订,淘宝卖家不可在商品的标题标注“原价”,也不可在图片、商品描述和其他商品宣传中添加“原价”的描述。目前该新规已正式实施。

据新规解释,这是因为商家可能无法准确理解“原价”的法定含义,一旦误用将构成价格欺诈并可能侵害消费者权益。因此,若商家违反上述内容,淘宝将对该类商品或信息进行下架处理。

据了解,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,“原价……现价只需……”该促销格式总是受商家追捧,如“换季大甩卖原价298,现价只需108不包邮!”、“原价1700元,现价5折,仅售850元!”,针对此现象甚至还有改编的歌词,“原价都是100多、200多、300多的钱包,统统20块”。

 

但事实上,该促销手段颇受消费者诟病,因促销语标注的“原价”往往并非真实的原价,而是商家为吸引人造出来的价格。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,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、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。

 

目前,消费者在淘宝搜索“原价”,将显示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,无法显示‘原价’的相关宝贝”。

另一方面,商家参加淘宝组织的促销活动标示的价格由原来的“真实有效的宝贝原价或其他销售业态价”变更为“真实有效的被比较价格”,淘宝没有对该举措进行解释。

 

同时,若淘宝发现商家违反价格承诺,在核实情况后将直接冻结、划扣商家的保证金,以便对购买该宝贝者进行“先行赔付”。

 

具体修订内容如下:

 

(本文转自:亿邦动力网)

 

《淘宝价格发布规范》

粤公网安备 44051102000334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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